訂立公布施行 106年0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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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 係指帳號使用者 (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單位 歐爾立資訊 (以下簡稱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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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 |
第 1 條 | 本平台名稱為「EZ Score社團評鑑評分系統」(以下簡稱「EZ Score」或「本系統」),為保障甲、乙雙方使用及營運權益,特制定本條款。 |
第 2 條 | 當甲方註冊後有義務遵守本服務條款章則,乙方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本系統公告。 |
第 二 章 使用者帳號之申請與規範 | |
第 3 條 | EZ Score限制台灣大專院校負責承辦校園社團評鑑單位申請使用。 |
第 4 條 | 每一所學校僅限申請一組EZ Score校園帳號。 |
第 5 條 | 乙方需提供甲方一組「普通校園帳號」使用權限之使用者帳號。 |
第 6 條 | 為促進資源共享,普通校園帳號權限之基本功能得免費使用,無需另支付費用。 |
第 7 條 | 使用者帳號禁止借用非甲方業務範圍內之第三方單位使用。 |
第 8 條 | 甲方不得利用本系統提供之服務進行任何營利或非法行為。 |
第 三 章 系統安全之義務規範及聲明 | |
第 9 條 | 甲方帳號之密碼若設定過於簡單,使帳號之密碼極易被破解或猜測而造成盜用帳號問題發生,甲方必須自行負責。 |
第 10 條 | 若乙方發現甲方帳號疑似遭到盜用之情形,乙方保有對其帳號封鎖處理之權力。 |
第 11 條 | 帳號、系統數據若因人為疏失或系統錯誤導致遺失及受損時,乙方不負任何賠償之責任。 |
第 四 章 懲處 | |
第 12 條 | 若甲方違反本服務條款,乙方得依情節封鎖其帳號使用權限。 |
第 五 章 技術求援之服務與保障 | |
第 13 條 | 若甲方有EZ Score現行提供服務問題,得向乙方提出技術求援,於合理範圍內乙方得提供到府協助或線上支援服務,若衍生出之其他費用(如:交通費…等)則需由甲方全額負擔,乙方需提出收據向甲方實報實銷,其衍生費用應於事前溝通確定後執行服務,乙方亦得視情況拒絕或中斷甲方提出之技術求援服務。 |
第 14 條 | 甲方得提出客製化功能,若其衍生設計費用需由甲方負擔,乙方得向甲方提出報價,經雙方確認同意後即執行客製化設計服務。 |
第 六 章 個人資料使用之規範及免責聲明 | |
第 15 條 | 所有資料均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法規保護,非經正常程序核准或當事人及甲方同意情況下乙方不會洩露資料給予第三方。 |
第 16 條 | 若因法令之要求乙方提供用戶資料,乙方保有配合提供用戶資料之權力。 |
第 17 條 | 甲方所上傳至eSA之資料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取得當事人之同意授權使用於eSA,乙方僅提供系統之運作服務,甲方 使用資料若為非法蒐集且上傳至eSA係屬甲方之個人行為,乙方不對甲方違法蒐集及上傳等非法情事做任何保證及負責。 |
第 七 章 系統運作聲明 | |
第 18 條 | 為使系統營運提供更優質服務,乙方得依照實際系統維護需求啟用、關閉站點任一服務。 |
第 19 條 | 乙方保有無條件結束或暫停EZ Score營運之權力。 |
第 20 條 | 乙方不保證EZ Score系統程式不發生錯誤或障礙等情事。 |
第 八 章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 |
第 21 條 | 本使用規範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您並同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